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限公司年产80千米预应力混凝土管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年产80千米预应力混凝土管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淑村镇上流泉村北
******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阶段性建成后年新增40千米预应力混凝土管。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2月18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赵堂云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