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有限公司废钢加工循环利用基地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废钢加工循环利用基地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阳邑镇北华村东
******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日-2024年5月1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冯主任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阳邑镇北华村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