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武安市山区道路附属设施提升工程
已由
武安市行政审批局
以武审投批复〔2025〕36号批准,
招标人为武安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业主为武安市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本级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武安市2.1.2建设规模:本项目共包含3个二级驿站、9个观景平台以及绿道、停车场、交通安全标识、公路路牌(自驾引导标)、智慧导览系统等旅游服务配套设施。2.1.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1)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确认后15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2)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2年。
- 2.2招标范围: 武安市山区道路附属设施提升工程勘察设计,主要工作内容为勘察(包括详勘、定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文件。
-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 3.1.1 资质要求:******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 业绩要求:近5年内(2020年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一项公路工程设计工作。
- 3.1.3 信誉要求:投标人过去1年(2024年2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 3.1.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3.1.5 其他要求:1)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②联合体成员承担不同专业工作的,资质及业绩认定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各自承担工作对应专业的资质及业绩认定;③本项目的设计单位须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委派设计负责人,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身份参加投标;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6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方式,对技术标进行“盲评”,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时分为明标部分和暗标部分,其中明标部分为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暗标部分为第一信封技术文件,第一信封技术文件采用暗标方式进行编制及评审,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2-2000:00:00至 2025-02-2600:00:00, 登录“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匿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0元, 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3-13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