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合肥经开区临湖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安装工程电气母线
二、招标编号:ACEG-************
三、采购人:******有限公司。
四、采购范围:车间一、站房一范围内的电气母线采购,包含且不限于电气母线安装指导及调试、联合调试等技术服务工作。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澄清内容:
1、招标文件合同模版条款:5、乙方同意甲方在收到建设单位拨付款的前提下,同时完成甲方内部管理系统上的结算审批及付款审批流程后支付给乙方,因此造成的逾期支付,甲方不承担利息和违约责任。6、 若因甲方自身原因致使逾期支付的,乙方同意给予2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宽限期间内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不承担利息和违约责任。此条款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付款条款不一致,请问可否取消此处背靠背条款?
答复:同意取消合同模板第十条中5、6两条款。
此次答疑澄清内容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及时知悉,本次答疑澄清需放入投标文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