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限公司年产110万m3商品混凝土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年产110万m3商品混凝土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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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8日-2024年5月17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邹鹏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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