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城乡供水一体化(沙黄水厂)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南谯区城乡供水一体化(沙黄水厂)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
||
项目编号 |
cznqgc202502-003 |
||
招标人 |
名称 |
******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乌衣镇政务新区1号楼105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喜梅:******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有限公司 |
|
地址 |
滁州市丰乐大道1899号皖东国际车城A区写字楼A6栋3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全晨曦:******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5年3月28日08时0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牵头方:******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牵头方: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 成员方: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
||
投标价(元)/费率(%) |
壹佰贰拾捌万贰仟伍佰元整(******.00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姓名 |
丁同刚 |
|
证书名称 |
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323 |
||
工期(日历天) |
60 |
||
质量标准 |
达到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经相关部门批准认可 |
||
企业业绩 |
项目名称:天长市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项目釜山水厂设计项目 业绩时间:2021年4月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项目名称:凤阳县2024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牵头方: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 成员方: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
||
投标价(元)/费率(%) |
壹佰贰拾捌万贰仟伍佰元整(******.00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姓名 |
高梅 |
|
证书名称 |
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鲁************ |
||
工期(日历天) |
60 |
||
质量标准 |
达到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经相关部门批准认可 |
||
企业业绩 |
项目名称:青神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标段 业绩时间:2024年9月4号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项目名称:黄山市徽州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工程-新建山头水厂、富溪水厂及呈坎镇供水提升工程设计项目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 |
||
投标价(元)/费率(%) |
壹佰贰拾捌万贰仟伍佰元整(******.00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姓名 |
周建虎 |
|
证书名称 |
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A************1 |
||
工期(日历天) |
60 |
||
质量标准 |
达到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经相关部门批准认可 |
||
企业业绩 |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4月3日 |
||
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
按照合同约定收取 |
||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
8900.00元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有限公司,地址:滁州市丰乐大道1899号皖东国际车城A区写字楼A6栋3楼,联系人:全晨曦,联系电话:******。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fwzn/011001/******1/******1003/******/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fwzn/011001/******1/******1003/******/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管理局监督检查股,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办公室,联系人:薛主任,联系电话:******。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