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技改项目
公示内容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检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技改项目
地点: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上团城乡南营井村
******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技改项目不新增占地,在原有成品仓库内新建两座料仓,新上破碎机、振动筛、球磨机、圆筛、分选机等设备及其配套环保设备。技改项目完成后,全厂产能不变仍为年处理钢渣30万吨。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3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高占兵
邮箱:******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